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校园网用户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1478

为加强校园网管理,保障校园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校园网用户(以下简称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校园网的本校单位、师生和其他用户。

二、学校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用户账号管理单位,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办理校园网账号注册、管理和注销等工作。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校园网用户账号信息从事各种活动。

三、使用校园网访问互联网,必须注册网关账号,获得账号名和密码。

四、校园网用户分为本校教工、本校学生、校外用户(含校外短期用户)、单位用户四类。区分依据是:

1.教工用户范围:我校在编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博士后及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一年以上)的非在编教职工;;

2.学生用户范围:(1)我校普通全日制大专生、继续教育学生、外籍留学生。以上学生身份分别由学校教务系统、继续教育学院系统提供身份数据,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身份数据;

3.校外用户范围:与学校有业务合作关系,需在校内上网的其他人员。信息添加到人事管理系统的合作部门中。

五、凡在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教师均可通过校园卡系统进行网费充值,自行激活开通网关账号。

校外业务合作用户:由部门(学院)在人事管理系统中办理身份添加,信息自动流转到一卡通等管理系统;

单位公共账户开户,须下载申请表,单位盖章确认后,到网络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开户手续。

六、除单位账号外,所有个人用户只能开通一个账号,每个账号开通5个连接,满足多台设备应用需要。

七、账号命名规则:教工账号以工号命名;学生以学号命名;校外用户由学校按统一规则分配账号名。

八、禁止未成年人注册校园网账号(本校统招的未成年学生除外)

九、开户时须设定账号有效期:教工账号与其在学校的人事、劳务关系期限相同;学生账号为入学日期至学籍注销之日;校外用户为根据与学校合作时间确定;单位长期账号不设有效期,临时账号为单位证明所注明时间为有效期。

十、开户完成后,网络中心向用户出具书面材料,告知用户的开户账号、初始密码和相应的使用提示。

十一、校园网账号注册成功后,不得修改账号名称。

十二、人事管理系统对教职工帐号实时管理,学生帐号由教务管理系统实时添加管理。

十三、用户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到人事管理系统和教务管理系统更新,以便学校其它软件自动更新。

十四、用户须妥善保管本人账号名称和密码,并对账号、密码和使用安全管理承担责任。

十五、各类用户须对本人账号下发生的网络行为承担完全的安全管理责任。

十六、禁止未经他人允许,盗用他人账号上网的行为。

十七、不得利用校园网账号从事违法、违纪和威胁校园网安全的行为。

十八、用户账号暂停使用后,不能再以该账号进行校外网络访问。

十九、学生在毕业后,相关帐号流转到校友管理平台。

二十、留校继续学习但学号发生变化的毕业生、留校工作的毕业生,须重新开户为新的用户类型,原账号均予以注销。

二十一、对不遵守国家和学校网络使用法律法规,从事网上违法违纪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分别给予封闭账号;同时报送学校保卫部门和所在单位(学院),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二十二、将账号借予他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分别给予封闭借用人账号1周至1个月处罚。

二十二、对盗用他人账号的,网络中心将盗用情况报送学校保卫部门和所在单位(学院),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