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发布者:成华发布时间:2022-10-18浏览次数:457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数据中心机房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校区数据中心机房。


第二章出入管理

第三条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进出所管理的机房时,需佩戴出入证、登记。

第四条其他服务商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凭本人工作证件登记、申请后,经允许方能进入机房。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及携带的物品,均须接受检查登记,详尽、如实地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上的相关内容,机房维护人员负责登记的监督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

第五条外单位员工进入机房前,根据不同的工作属性,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需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填写机房人员进出登记表,经同意后才能进出机房。

第六条参观人员进入机房需由本单位信息中心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全程陪同并承担参观过程的管理责任。陪同人员应提前填写用户访问授权申请表并完成有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外来人员进出机房,需遵守机房相关管理规定,保持机房卫生、整洁。

第八条机房门禁卡管理系统应有专人管理,门禁卡应严格控制,统一调配;门禁卡按照一人一卡的原则配置,设置确定的权限,不得借给他人使用;持卡人应刷卡出入权限规定的机房,确保门禁系统的记录完整、真实;相关单位新增门禁卡或变更门禁卡权限,需专门提出书面申请,由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审批;持卡员工要妥善保管门禁卡,不得随意擅自将门禁卡借予他人使用;施工单位借用门禁卡时需做记录。

第九条设备厂商人员进入机房需做登记。设备厂商提供的操作计划应明确设备供应商技术人员每步操作步骤对网络、设备、业务的影响,事前要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在发生紧急情况后按照预案进行相应操作。

第十条设备厂商人员进入机房后应严格按照操作计划进行,不得对任何不在审批计划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或超出审批计划范围进行操作。若因厂商人员超计划操作,造成网络安全故障,相关厂商除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设备厂商人员进入机房后,我单位应派专人全程现场配合,配合过程中我方人员应认真监督,对于设备厂商人员对设备的每步操作,要认真核查,确保网络设备安全。如因监督不力,造成网络安全故障,相关部门应根据本管理条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罚。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第十三条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第十四条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第十五条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第十六条进出机房按要求必须换鞋,雨具、鞋具等物品要按位摆放整齐。

第十七条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第十八条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第十九条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第四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二十条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防盗门。对于有客人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第二十二条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物品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第二十三条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第五章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第二十五条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第二十六条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第二十七条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第二十八条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第二十九条最后离开的机房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第六章操作管理

第三十条非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和操作机房内任何设备、设施。

第三十一条对应用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以及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二条中心内关键设备的操作实行双人作业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有关过程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第三十三条操作人员注意保持机房整洁,操作结束后整理好有关工具和配件。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